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意义和依据
因此,确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满足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才能确保我省经济安全。
正确的战略可以将矿产勘查事业引向兴旺,错误的战略可能导致矿产勘查事业的衰落。
我们在研究制定矿产勘查发展战略时就要以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为依据,并应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要尊重矿产勘查工作自身的客观规律 矿产勘查工作过程是对客观地质矿产体进行认识的过程。由于许多矿产大多深埋在地下,一般靠人的感官是难以发现的。
矿产资源勘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战略,是以矿产资源的持续供给、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减低环境代价为前提,充分满足当前与长远国民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要,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矿产资源规划
【全国性矿产资源规划】是指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家规划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及其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实施宏观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答案解析】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按其内容可分为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规划。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或地区以保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根据国家或地区资源的特点和开发利用状况,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我国矿山环境管理模式建议
1、在矿山闭坑阶段应建立闭坑矿山的矿山环境审查制度,明确矿山闭坑的环境达标技术要求。采矿权人应向矿山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矿山闭坑环境恢复治理计划,按规定报请审查批准。
2、矿山环境治理模式应多样化。生态保护模式侧重于植物多样性保护,以形成稳定丰富的绿地植物生态群落为目的;景观再造和应景改造模式,因地制宜将治理工程融入城市规划和景观建设之中;资源二次开发模式是在资源开发的同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适当营造人文景观。
3、提高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建议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履约金制度 建立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补偿机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履约金制度。对可能造成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或避让措施。
4、保护采矿产资源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些建议:加强监管和执法: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对采矿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规操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促进可持续采矿:推广和鼓励可持续采矿实践,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二是实行属地管理,明确基层监管责任。所谓属地管理,就是基层政府能管的就交给基层政府管理,而对于基层政府管不住的交给上级政府管理。
地矿行政管理法规立法的客观条件和法律依据
因为任何法规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并且在行政立法时,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实践证明这种制度存在明显弊端,主要表现在各类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在法律面前没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利于实施公平、公正、公开行政管理的原则。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一切立法的依据,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仅次于宪法的国家基本法律,行政管理法规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2)行政管理法规是为了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也只有符合宪法和法律才具有法律效力。
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合理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保障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保护地质、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和保护矿产资源,应当遵守本条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二条 省煤炭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审批煤矿企业,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价值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需移送。
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1修正)
1、第七条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和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勘查的行业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以及地质环境的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代表政府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权益。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促进地方煤炭工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3、第一条 为加强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开采矿产资源的管理,保障其合法的采矿权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河北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第一条 为规范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冶金矿产资源,保障本省冶金工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冶金矿产品,是指黑色金属和铜、铅、锌、银、钼等有色金属矿产品,以及熔剂灰岩、冶金用白云岩、耐火粘土等冶金辅料矿产品。
5、第一条 为加强地热资源管理,依法勘查开采,综合利用和保护地热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利用和保护地热资源,必须遵守本条例。
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规范采矿秩序,促进矿业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