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建立警示标志制度
1、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第二个例子)现阶段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牌、安全标语牌随意拆除现象突出,致使标牌破损。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特制定本规定。
2、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总则 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3、目的与范围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职责1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安全警示标志,就是提醒危险因素的标识。如小心地滑、小心梯阶、小心头顶、高压危险、严禁烟火等等。凡是涉及安全警示和预防事故的措施、办法、预案等规则,都是安全防护制度。文库里有很多这方面的范文,楼主可搜一下做为参考。
5、要认真全面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组织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谁有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哦?
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各矿山负责人是本矿山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的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贯彻“安全不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牢记“安全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好矿山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 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并有权参加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煤矿生产管理规定 一章总则 一条 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二条 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矿长,以下同)、分管负责人(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以下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区(队)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本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
主要制度如下:首先,国家实行煤矿生产许可证制度。在煤矿开采前,需要取得生产许可证,满足相关条件后才能开采。这一制度可以有效控制煤矿的数量和规模,避免过度开采和不良竞争现象的出现。其次,国家实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这一制度要求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满足特定条件后才能获得许可证。
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市砂石料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合理利用砂石料资源,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砂石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表3-2 2005年自治区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较2000年增减情况表 截至2005年底,全区探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中,保有资源储量有41种矿产居全国前10 位,其中居首位有6 种,第2 位有10种,前5位的有27种。见表3-3。
3、十三)对《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条件规定》作出修改。 删除第五条。 本规定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十四)对《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删除第十三条第三款。 (十五)对《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4、主要包括:31个省(市)制定了《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2010年)》,26个省(市)制定了《省级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2个省市制定了《省级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在此基础上,各省(市)为了进一步提高了对矿山环境管理水平,提高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和执行能力,根据各省(市)的实际工作需要,又出台了系列管理办法和要求。
5、将下列省政府规章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2)《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3)《湖南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6、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部门主管全省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县人民政府地质矿产部门或者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适用本规定。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煤矿生产管理规定 一章总则 一条 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二条 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4、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黑龙江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实施时间2023年。根据查询黑龙江人民政府得知黑龙江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实施时间2023年。黑龙江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是黑龙江省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管监察责任而实施的一项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