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的矿产资源立法
第一章:总则,包括5条,其中分析了对矿产资源使用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立法问题,矿产资源所有权问题,矿产资源国家矿产储备,联邦意义的矿产资源矿区,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关、联邦主体机关以及地方自治机关在矿产资源使用中的职权范围。 第二章:矿产资源的使用,共包括17条。
俄罗斯《矿产资源法1992》是指导、规范俄罗斯矿业活动的主要法律。该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矿产资源的管辖由联邦政府和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地区政府共同进行,但矿产资源的使用权可以归私人实体(公司、组织或个人)所有,矿产资源的使用必须到许可。
俄罗斯法律规定,金矿属于国家矿藏,私人无权开采。然而,私人可以租赁或者购买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掌握的矿受让权来进行开采。俄罗斯联邦政府在1992年通过了《自然资源使用法》,将金矿列为国家矿藏之一,私人无权直接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否有效
1、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有效的,在矿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矿产资源相关活动时,应当遵守该实施细则的规定,确保行为的合法性。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本细则。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3、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没有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的矿种和分类见本细则所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新发现的矿种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矿产资源法的补充和细化,旨在规范和管理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保护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可持续利用,加强监管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具体解释和细化,旨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