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矿产资源的方法和措施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的有效措施 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国务院下发的相关文件,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 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
对未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保护要禁止掠夺性开采,防止污染破坏。(2)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保护 ①矿产勘查过程中的保护:开采前必须查明矿产资源的储量、质量并实行综合找矿、综合评价,以便综合开发,最大限度地利用矿产资源。②矿山设计阶段的保护:开采前必须做好工业设计,要确保矿产资源的设计利用率。
在制度流程方面,严格遵守矿产督察制度,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察,每次督察时间不少于两天,深入矿山企业,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次督察结束后,于10日内形成督察报告及《矿山现场督察备案表》,并做好矿产督察报备系统上传。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对所有矿山生态环境开展调查评价,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档案和生态环境预警系统,开展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示范,对新建矿山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使矿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把美好的家园留给子孙后代。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制度。
保护矿产资源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合理开采:在开采矿产资源时,要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国家规定的开采标准和采矿技术,避免过度开采或浪费资源。循环利用: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应采取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和尽量循环利用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延长矿产资源的使用寿命。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最新
1、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资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本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矿产资源法的补充和细化,旨在规范和管理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保护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可持续利用,加强监管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具体解释和细化,旨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利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勘查和开采需遵循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需申请勘查许可证,采矿则需申请采矿许可证,以经纬度划分的区块作为基本管理单位。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所制定的具体执行规定。这些规定旨在明确矿产资源的定义、分类、所有权、勘查与开采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违反相关法规的法律责任。细则首先定义了矿产资源,它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二)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统筹协调,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开发利用
1、二是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从严控制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综合利用标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管理,落实相关管理政策,加强重点开采区内矿产资源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严格控制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不具备条件地区新增资源开发项目建设。
2、坚持煤炭开发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促进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相关产业的联合和煤炭就地转化,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强化规划和管理,完善煤炭资源开发监管体系 (四) 加强对煤炭资源的规划管理。
3、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调整矿业结构。划定不同功能的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科学划分勘查规划区块,合理设置矿业权,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布局。阿勒泰地区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强度相对较低,在矿业特区内要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空间秩序,优化矿业开发布局。
4、二)全面促进资源节约。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5、二)取消对河道采砂的管理职能。(三)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此外,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利用管理,以提高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实施监督管理。
6、二)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
探矿权办理流程
审批程序 地质资料汇交: 探矿权人由勘查转入采矿的,应当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前汇交该矿区的地质资料。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汇交。 资源储量报告: 有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经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意见书后,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办文程序:申报单位→窗口初审→窗口收文→转交主办处室→承办人办理→会办处室→厅领导签发→打印盖章→缴纳费用→窗口发文→申报单位。
申请人到同一窗口领取《准予办理勘查登记的通知》或者《不予办理勘查登记的通知》,准予登记的,探矿权申请人依法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向探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GPS记录坐标的那个地方有没有设立探矿权或采矿权?如果工作人员告诉你可以申请并且没有设立探矿权,那就很好办了。接下来你就要找一家地勘单位(一般都是地矿局或地勘局等,各省都有),让他们帮你编制申报材料并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你只需要给他们申报费用即可。
制定和实施矿产资源政策法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我省矿业的发展,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对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政策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国家、省、城市的法律法规为主体的有关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程序等方面的规章,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一般在矿体围岩不稳固,地表允许陷落的条件下采用。国家对矿产开采的新政策国土资源部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新规定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计划批准开采的矿种。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