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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补偿(矿产资源补偿费通过什么科目核算)

发布时间:2025-01-01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 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法律分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企业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列入管理费用。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为了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而征收的一种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征收标准与方式 征收标准:矿产资源补偿费根据矿产资源的种类、品位、开采回采率等因素综合确定。

国务院于1994年发布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4年2月27日令第150号),自1994年4月1日起实施,并经多次修改,旨在规范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补偿费征收。该规定针对在中国境内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明确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计算方法、税率调整及缴纳时间和减免政策等关键内容。

法律依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概要本规定旨在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勘查、保护与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要求,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海域的矿产开采活动,均需按照此规定缴纳补偿费。如果国家已有其他具体规定,将遵循其条款。

矿产资源补偿费用跨地区情况

1、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率根据不同矿种设定,通常在销售收入的0.5%到4%之间。实际征收额的计算公式为: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等于矿产品销售收入乘以补偿费费率,再乘以开采回收率系数。关于矿区的归属问题,如果存在跨省情况,具体的划分由国土资源部决定,其中50%的补偿费收入归属于中央,剩余的50%则返回给地方。

2、物价部门对矿产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第四条 矿区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由矿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征收。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征收。

3、旗县级人民政府未设立地质矿产管理工作部门的,其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由上一级地质矿产管理工作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征收。矿区范围跨旗县以上行政区域或者由于行政区划界线不明确而有争议地区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征收。

4、外国企业及其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代表处投资开采回收非油气矿产资源主矿种之外的共、伴生矿的,享受减半缴纳共、伴生矿产品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政策;利用尾矿的,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用先进技术使国内现有技术难以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得到开发利用的,享受减半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3年的政策。

5、开采矿产资源、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资源税、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中央与省直辖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分成比例是

1、各级征收的矿补费要应缴尽缴,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收缴管理,采取直接缴款模式,并按照中央、省、市、县分成比例 5:2:0.5:5及时足额上缴相应级次国库,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得设立过渡户,不得坐支、截留、挪用。对依法申请减免的,应严格按国务院令第150号规定申请审批。

2、资源补偿费上缴中央金库后,为了体现征收补偿费的目的,既要考虑到我国现行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又要兼顾中央与地方的利益,补偿费征收规定明确中央与省、直辖市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5:5的比例分成,中央与自治区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4:6的比例分成。

3、中央与省、直辖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分成比例为5∶5;中央与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分成比例为4∶6。第十一条 矿产资源补偿费纳入国家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中央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什么是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指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则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范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一种财产性收益,它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矿产资源补偿费由中央和地方共享。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指国家从采矿权人的经营中如期收取资源消耗后的价值补偿。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依法向开采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内容矿产资源补偿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体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国家矿产资源消耗给予的补偿费用。详细解释如下: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一种经济手段,旨在合理保护矿产资源并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一费用是根据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开采利用情况以及企业的开采收益来计算的。 性质与目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并非税收,而是具有补偿性质的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矿产资源的一种经济补偿费用。详细解释如下: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而征收的一种费用。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矿业权使用者通过开采利用矿产资源而获得经济利益,因此需要向国家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用以补偿矿产资源被开发利用后的损失和价值。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指国家从采矿权人的经营中如期收取资源消耗后的价值补偿,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依法向开采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矿业权人因使用(开采)矿产资源向其所有者的付费,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真正体现,是资源性资产的权益。在我国,由于国家对矿产资源具有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形式上体现为向国家缴费,实质上反映的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财产交换关系,是政府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与矿业权人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

矿产资源补偿费计算方式

法律分析: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 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计算公式为: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法律分析】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指国家从采矿权人的经营中如期收取资源消耗后的价值补偿,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依法向开采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其计算公式为: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率×回采率系数×补偿费计征调整系数;(补偿费计征调整系数为65%一78%)。

矿产资源补偿费用征收标准

1、法律分析: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 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2、矿产资源补偿费用的征收标准基于矿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来制定。我国已经出台了具体的费率表,以确保矿产资源开采得到合理的补偿。地热资源的征收,包括蒸气型、热水型、地压型、干热岩型和岩浆型,要求采矿权人按照费率表缴纳补偿费,这些地热类型是依据其经济开发价值来划分的。

3、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 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农田征收补偿程序: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4、法律分析: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企业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列入管理费用。 采矿权人对矿产品自行加工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 ,按照征收时矿产品的当地市场平均价格计算销售收入。 采矿权人向境外销售矿产品的,按照国际市场销售价格计算销售收入。

5、矿产资源补偿费用的征收标准是根据矿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来确定的。国家对此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费率表,以确保资源开采的合理补偿。地热资源,如蒸气型、热水型、地压型、干热岩型和岩浆型,开采这些类型的采矿权人,都需要按照费率表的规定缴纳补偿费。这些地热类型是根据其经济开发价值划分的。

6、征收标准:矿产资源补偿费根据矿产资源的种类、品位、开采回采率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标准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制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和资源保护需要进行调整。征收方式:矿产资源补偿费采取从量计征的方式,按照开采的矿产资源的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