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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6-04

邯郸市规划层次划分最新

邯郸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涵盖整个行政辖区,总面积达到1207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在为城市发展预留足够空间的同时,旨在构建优良的城市格局。根据规划,到2020年,市区的规划用地将受到控制,范围包括规划中的绕城高速公路环内区域、峰峰矿区以及二者之间的相连部分,总面积为1491平方公里。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邯郸市行政辖区,即市域范围,面积1207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了给城市发展留有弹性,形成良好的城市格局,规划至2020年市区的规划用地控制范围为规划绕城高速公路环内区域和峰峰矿区以及二者之间相连部分,面积1491平方公里,城市建设活动控制在划定的规划控制范围内。

城市规划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次。总体规划是对城市或镇的总体布局、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等内容进行部署和安排,而详细规划则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前者是土地出让合同中所附规划条件的依据,后者则是指导详细设计的依据。

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拆迁冻结期限已满需要延期冻结的,重新办理续冻手续。第九条 因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条 建设单位为实施本单位建设项目需要自行拆迁的,应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办理拆迁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手续。

邯郸市峰峰矿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办公电话

峰峰矿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办公电话:5182855321727全程只需打一针的康希诺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已在我市陆续开始接种。这款疫苗是我国已上市的唯一一款腺病毒载体技术的新冠疫苗克威莎_,单剂接种即可快速实现免疫保护,为更短时间内实现群体免疫提供了有力保障。

可拨打12320电话。地址是邯郸市北仓路581号。12320是卫生部设立的政府公益热线电话,2005年12月9日开始启用,2006年开始试点,2012年结束试点全面推开。2013年3月,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正式更名为12320卫生热线。该电话覆盖全国各地,服务对象为中国境内所有人。

峰峰矿区疾控中心电话:5321705321705峰峰矿区疾控中心关于新增2名核酸阳性人员行程轨迹的通告5月28日下午,我区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阳性人员,已转运至市定点救治医院。目前已全面开展流行病型调查,并严格落实相关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峰峰矿区疾控中心关于新增2名核酸阳性人员行程轨迹的通告5月29日上午,我区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阳性人员,均系首例阳性人员的密接,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救治。目前已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严格落实相关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如有疑问或转码有误可拨打我省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要前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和赤龙南街道、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和大社镇及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双凤镇和娄东街道。

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法律主观: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第二十五条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拆迁人应当依照下列形式给予补偿:(一)产权调换。拆迁人用其他房屋与被拆除房屋进行调换,结算房屋的结构差价后,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对调换的房屋享有产权。(二)作价补偿。

拆迁冻结期限已满需要延期冻结的,重新办理续冻手续。第九条 因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条 建设单位为实施本单位建设项目需要自行拆迁的,应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办理拆迁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手续。

邯郸市城市绿化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优美、清洁、文明的现代化园林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和工作环境,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提高公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必须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环境,推动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和美丽河北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与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1、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的房地产交易均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进行。第六条 市、县(市)、峰峰矿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第七条 市、县(市)、峰峰矿区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交换进行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2、删除《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删除第二十条中“并到房地产交易市场进行登记”。删除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中“交易市场”。

3、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