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用车制度 项目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各部门用车需提前向办公室申请,以便统一管理,降低成本。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不准交换车辆驾驶,特殊情况需要交换车辆驾驶的,需经办公室同意。不准擅自把车辆交给非项目部专业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
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维修管理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切实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经费支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车辆派遣第一条 综合办公室是管理本院所有车辆的职能部门,并负责对全院驾驶员管理考核。
司机管理:1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2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最新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车辆管理制度》表明:第十条: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第十一条: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
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两大类。(一)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基金会重要事务及财务存取大额现金的出行安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二)实行用车登记制度。
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单位车辆调度和使用制度 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充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施工中材料及时的运输,做到安全行车,保持良好的车况,特制定本制度。车队管理组织队长:统计员:生产车辆调度:机关小车调度:业务指导:设备科司机的管理司机条件(1)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
车辆管理规定公司员工自备车辆交由公司使用管理制度为了统一管理 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规范用车行为,贯彻落实我国《民法典》的法律精神,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