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下炸药、雷管箱的管理规定
1、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3)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t,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电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4)库房的发放爆炸材料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箱。
2、第三百零六条 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t,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电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
3、第十二条 放炮员应配备放炮器、母线、哨子、火药箱、雷管箱、竹签、绳、警戒牌、笔、便携仪等。第十三条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使用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在采掘工作面,两矿必须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4、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m。(2)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其他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
5、天的电雷管需要量。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 2t,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 的炸药量不得超过 400kg,电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库房的发放爆炸材料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 3箱。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例
每个勘查项目允许登记的最大范围: (一)矿泉水为10个基本单位区块; (二)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放射性矿产为40个基本单位区块; (三)地热、煤、水气矿产为200个基本单位区块; (四)石油、天然气矿产为2500个基本单位区块。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实行严格的区块登记制度,由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一审批并颁发勘查许可证。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除了特定类型的矿产资源外,其余矿产资源的勘查需由自治区审批。国家和地方财政出资的勘查项目,探矿权申请人的确定由合同或相关法规决定。
法律分析:为了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制定的。
矿业权申请人的资格及资质管理
1、一)采矿权申请人的资格及资质 由于对矿产资源开采的高风险和特殊技术要求,使国家在授予采矿权时,要求采矿权人必须具有特定的行为能力。 采矿权申请人的资质条件是:有与开采方案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具备采矿权设立的法律前提。
2、总结起来,采矿权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如下:(1)有与开采方案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技术和设备决定了矿山企业开采、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程度。资金更是企业生产建设的前提。(2)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法定义务的能力。采矿权人必须是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
3、探矿权、采矿权的申请人主体资格 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既享有民事权利、能履行法定义务,又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能承担民事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
4、天津矿山二级资质转让如何申请 申请资格和条件 天津矿山二级资质转让的申请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矿业权管理条例》规定的资质转让条件。 有合法取得的矿业权。 企业需具备一定的资产和经营规模,确保能够承担矿山开发经营的能力。 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请问煤炭企业物资分类有哪几种
1、一般物料。主要是小件物料,本身价值不高,市场上也容易获得,但这类物料往往种类繁多,数量大,能够占到企业全部采购种类的一半以上。对一般物料的管理应该致力于追求采购和库存成本的最低化,这其中有许多管理模式可供选择,例如集成供应模式,仓储租赁和超市供应模式,供应商管理库存等等。
2、首先,按照物资在生产中的作用划分,分为六类:主要原材料,如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辅助材料,对产品形成有辅助作用;燃料,如煤炭和石油;动力,如电力、蒸汽等;配件,如设备更换零件;工具,如各种生产用具。这种分类有助于企业制定物资消耗计划和成本核算。
3、原材料 原材料是生产过程中用于加工制造产品的基础物资,如金属、塑料、电子元件等。这些物资在生产过程中转化为产品的一部分,形成产品的基础架构。燃料 燃料是生产过程中提供能量的物资,如煤炭、石油等。在生产设备中燃烧,为生产过程提供热能或动力。
4、按物资的自然属性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如下3类:(1)金属材料,包括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2)非金属材料,包括木材、煤炭、化工、纺织、建材等;(3)机电产品,包括电机、电线、仪表、机械设备、电子和光学仪器及液压配件等。采用这种分类方法,便于编制物资供应目录,也便于物资采购、存储、保管和运输。
5、一)采购环节的成本管理 煤炭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大都属于地下作业,地质条件比较特殊以至于防水、火、瓦斯以及断层等安全措施投入更大,这其中就会使用大量的木材、支护材料、火工品、大型器械、专用工具以及配件等,使得材料支出成为了煤炭企业成本管理的一项关键环节,因此有必要在采购环节加强成本控制与管理。
6、第1分册着重于金属建材,依据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详细解释了其型号、用途、分类、构造特点和常用术语,为矿产物资的验收、保管、保养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助于推动煤炭行业物资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煤矿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哪些资料
1、安全生产责任书:①企业分管负责人;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④各车间及班组负责人;⑤各岗位人员。
2、一级:总得分90分及以上;二级:总得分80分及以上;三级:总得分70分及以上。矿井发生运输直接责任每死亡1人,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
3、各种交通、道路、水路运输、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都有的。基本都是二级达标验收。一级900分达标,二级是700分达标,三级是600分达标。全国80%申请三级为主。在运输过程中使运输对象达到完好无损,平安实现位移的满足程度。包括装卸、储存、保管工作的安全和行车安全两方面。
4、为了对矿井生产施工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标准化系统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操作行为,落实每个员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职责,实现安全优质的生产施工,现制定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维修工考核制度
1、交班人员应如实向接班人员介绍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处理情况等,接班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清点工具,备品件有无短缺,双方认为清楚,接班人员应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2、常用或威胁矿井安全的机电设备,机电科必须保证足够的备用,并保持完好状态。 (7)设备的出矿修理必须有机电副矿长和矿长签字,报集团公司供应处签定修理合同,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严格执行设备入库检查制度,新设备入库必须“三证”齐全,按照装箱单的明细一一清点。
3、机电维修是属于特种作业的工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2年12月28日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文件第二条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4、上岗条件 第1条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第2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