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要不要办理农转用
矿区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需要办理农转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开采矿产资源或者矿山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申请使用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三)占用未利用地的,1公顷以下(含本数,下同)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1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超过5公顷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四)占用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审批。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6 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请采矿权。6 矿山企业的“三率”是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
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在试采和取得采矿权后转为开采井的,可直接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按规定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煤炭等非油气战略性矿产,矿业权人申请采矿权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根据露天、井下开采方式实行差别化管理。
矿山越界开采处罚标准
1、法律分析: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三类矿产资源是否可以扩界
1、不可以。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且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涉及多个矿种的,应当按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主矿种和共伴生矿种划定矿区范围,并对共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对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因此第三类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不得以协议出让方式申请扩大矿区范围。
2、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新规,对矿产资源管理进行重大调整,允许垂直和平面扩界协议出让。根据《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原有的7号文限制已放宽,协议出让范围扩展至采矿权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相邻矿业权之间300米内的夹缝区域。
3、不是。根据查询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官网显示,矿山开采证可以延期、扩界,每三年延期、扩界一次。因此不是。
4、法律分析:已有采矿权申请扩界要以合理开发利用周边矿业权空白区的零星分散资源为主,但应控制在原矿区范围边界500米距离以内,不得跨越铁路、乡级以上公路、水库、河流、村庄、厂矿和基本农田等重要设施。
5、出具矿山的井上井下对照图国土资源局测绘股备案,核实其超界采矿的事实,并由国土所报国土资源局监察执法局,立案,监察执法局对相应当事人询问做笔录备案,侦查,依据矿产资源法的相应相关规定结案,一般为一是取消其采矿许可证,二是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做扩界手续,二者都伴随相应的行政罚款。